江苏省扬子江创新型城市研究院负责人任职前公示
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,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、服务社会、服务群众、服务行业的作用,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,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:
徐朝春,男,1964年 2月出生,汉族,江苏南京人,中共党员,大学学历,已退休,原任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副组长,拟任江苏省扬子江创新型城市研究院理事长(法定代表人)。
张鸿雁,男,1954年2月出生,汉族,江苏南京人,中共党员,研究生学历,已退休,原任南京大学社会学院二级教授,拟任江苏省扬子江创新型城市研究院院长。
公示时间为:9月1日― 9月7日。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与江苏省扬子江创新型城市研究院联系。联系地址: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43号1号楼(邮编:210018);联系电话(传真):025-83600287;信箱:chuangchengyuan@126.com。
江苏省扬子江创新型城市研究院
2020年9月1日